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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7-08-25 18:07 [ ] 浏览次数:

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亟有调整,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对台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规划。
(二)组织、指导、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省驻盐各单位和各县(市、区)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对台方针政策情况;协调处理我市重大涉台事件。
(三)开展台情调查研究,结合形势任务,适时提出全市对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关信息。
(四)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研究制定引进台湾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规划;负责办理台湾同胞投资者的身份认定工作;协调做好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与咨询、投诉受理和纠纷解决等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市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工作;配合、管理来盐采访的台湾记者;负责涉台新闻审查。
(六)制定和组织实施我市与台湾的经贸、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规划,参与重大交流活动,了解各项交流的情况、动态。
(七)负责来盐台胞、台湾团组的接待工作;指导、管理并协调全市的上层的联络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盐城市委台办预算涵盖的预算单位包括:市委台办机关及市台商投资服务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对台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台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涉台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各级对台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重要讲话精神,以做台湾人民工作为主线,把握对台工作新要求,积极打造台资新高地,努力构建交流新特色,全市对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坚持以加强对台招商引资为抓手,全市对台经济工作稳步推进

2016年,全市对台经济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目标任务,上下齐心协力,加强对台招商引资。全年全市新批台资企业18家,协议利用台资0.9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0.44亿美元。

一是注重坚持组团入岛招商。2016年,全市共组织团组164批次、383人次赴台参访考察,达成近30个项目协议。去年4月中旬,由市委戴书记带队的我市农业代表团,在台湾参访了相关领域企业和单位,对接洽谈合作项目,举办了两岸(盐城)现代农渔业合作恳谈会,成功签约了盐城射阳海峡两岸渔业合作示范区和食品精深加工等一批重点项目。

二是注重邀请台商来盐参访。2016年,积极邀请多位岛内工商界知名人士来盐参访考察,并成功促成了5个项目意向协议。去年4月份,在盐举办了“盐台经贸合作恳谈会”。台湾工商协进会理事长林伯丰、台湾中小企业总会理事长林慧瑛及工商企业联合会一行40余人参加,市委王书记、戴书记出席了活动。去年5月份,成功举办了两岸企业家峰会信息家电产业合作推进小组对接会,峰会信息家电小组台湾召集人、台湾工业总会理事长许胜雄,全国政协常委、信息家电小组大陆召集人王旭东等两岸重量级嘉宾出席,共谋合作、共商发展。峰会大陆方副理事长盛华仁、省台办主任杨峰莅临出席了有关活动。去年10月份,彰化县中小企业家参访团一行30人来盐参访考察,与我市的市开发区、城南新区、大丰区分别举办了三场推介座谈会,并成功签约了2个超千万元投资项目。去年11月份,台湾芝柏集团董事长张益一行10人应邀来盐考察交流,分别与大丰区东方1号文创园、大丰港木材产业园签订了合作协议。

三是注重发挥台协功能作用。2016年,按照协会“月月有活动”的思路,定期组织会员参观交流,并组织指导市台协会如期完成了换届。去年6月23日,阜宁、射阳两县部分地区发生特大龙卷风冰雹自然灾害后,市台协会第一时间组织在盐的台商台企抗灾救灾,在盐台商台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出工出力,捐钱捐物。经统计,在盐台商台企共捐赠各类款物折合人民币220多万元,其中现金近50万元,药品、食品、饮料等物资折合人民币170多万元。同时,在我办和阜宁县的积极对接下,台湾慈济慈善基金会在阜宁县板湖镇孔荡村捐建了8000余万元,新建282套住宅、含有幼儿园和便民服务中心的大爱村,省政协副主席许津荣、省台办主任杨峰以及市政协主席李驰出席了开工奠基仪式。

(二)坚持以开展对口交流为纽带,全市对台交流交往工作亮点纷呈

2016年,我们充分发挥台湾人脉资源优势,加大了组团赴台对口交流和邀请台胞来盐参访交往的力度,推动盐台交流交往向更高、更广、更深层次发展,受到国、省台办的充分肯定。

一是对口交流有了拓展。在赴新北四区调研的基础上,我市先后举办了“请到麋鹿故乡来——东方湿地之旅”和“魅力东台、邀您‘森’呼吸”——两岸基层乡里长对口交流研讨会,邀请了新北市三峡区、新店区、树林区共40位里长参加。三峡区里长联谊会与盐都区宝才社区、国校里和东台市望海社区分别签署了交流合作协议。在盐期间,里长们与我市基层社区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友好的交流,分享了社区管理的经验做法,增进了情感,增加了友谊。

二是交往领域有了扩展。2016年,共接待台湾嘉宾64批次,900余人次,其中交流团组29批次、422人次。年内先后接待了台湾省渔会代表团、第三届海外台商代表团、台湾军工教警联合总会代表团、新北市三峡区里长联谊会代表团和新店区、树林区里长代表团等。配合省台办做好江苏文化代表团赴台期间高雄活动的相关工作。协助台湾省渔会在盐举办了“台湾精致水产品推介会”。同时,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对台联络工作任务。

三是校际交流有了发展。组织盐城师范学院55名交换生赴台湾科技大学和弘光科技大学交流学习。联系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与台湾长庚大学合作共建了“长庚班”,邀请台湾长庚大学的老师专门来盐给学生授课,去年秋学期首届长庚班40名师生赴台湾长庚大学交流学习。2016年,共为14名盐城籍学生办理赴台就读手续,覆盖岛内的台湾大学、清华大学、成功大学等多所高校。

(三)坚持以改善台商投资环境为重心,全市台商服务工作成效明显

2016年,我市台商投诉服务工作紧紧围绕“三感”目标、增强“三性”要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三心二百”和“四送四帮”服务活动内容,健全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措施,努力为在盐台商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是围绕“让在盐台商生活有幸福感”,做好台商服务优化工作,增强台商服务工作的有效性。2016年,我们开展了“双全”(走访台企全覆盖、服务台商全方位)服务、“走台企、访台商、解难题”等活动,推进全市台商投资环境优化升级。全年,共协助在盐台商办理居留签注32人(次),协调帮助8名台商定点就医、2名台商子女就学,联系市驾考中心为24名台商换考驾照,连续7年组织台商健康检查。成功创建了省台商服务工作示范点,省台办王鲁宁副主任专门到市台商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指导,给予了较高评价。

二是围绕“让在盐台商投资有安全感”,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增强台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对新发生的台商投诉案件力争做到受理一起、协调一起、结案一起;对以往的积案进一步加大协调和督查的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案。去年,全市共受理台商投诉案件和求助事项29起,其中省台办转办的案件1起,成功协调解决27起,结案率93%,有力有效地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

三是围绕“让在盐台商发展有成就感”,做好台商故事宣传工作,增强台商服务工作的实效性。为稳住台商的心、留住台商台企,去年我们在全市对台系统和台商中开展“讲好台商故事”活动。结合市台协每季的例会开展台商大讲堂,邀请一至二名台商介绍自己的创业故事,传授自己的办厂经验。结合紫峰奖评选开展台企大评比。全市共有12家企业入围,最后受到省政府表彰为紫峰奖的有3家企业。东台长盈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赖天富的创业故事入选全国出版发行的《两岸家园》书中。

(四)坚持以扩大盐城影响为目的,全市对台宣传调研工作平稳开展

一是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对台宣传工作。一是抓了台办系统内刊物的宣传。我们紧密结合全市对台系统开展活动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向国、省台办主办的内刊、杂志上撰稿投稿。二是抓了盐城台办网站的宣传。我市的重大节庆、经贸考察、学术交流、人员往来等活动,都及时在网站上发布,网站点击率又创新高。

二是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对台调研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市每月20日的党员活动日,采取划片的方式,由办领导带队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同时,结合各地的优势条件和工作特色,逐一划分了调研课题,最后全市共形成6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稿,上报省台办被采用4篇。

三是建制长效地开展了涉台信息工作。去年6月份,我们组织相关人员专程赴泰州等地对涉台信息工作进行了学习考察。参考友邻市台办做法,我们认真修订了《盐城市涉台信息工作报送考核实施细则》,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对台信息工作向市委戴书记做了专题汇报。去年,全市对台系统向国、省台办媒体网络和我市两办信息系统报送各类信息稿件300余篇。

2016年,全市对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友邻市相比还有差距。一是招引台资重大项目数量少,二是创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工作滞后,三是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成绩不理想。

 

 

 

 

 

第二部分 市委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电子表格-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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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市委台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36.9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2.67万元,减少18 %。主要原因是接待任务减少。其中:

(一)收入总计629.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24.78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 220.48 万元,减少35 %。主要原因是公务任务减少。

2.其他收入 5万元,为单位取得的市农委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66万元,减少9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149.24 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市经贸代表团赴台经费未报账。

(二)支出总计736.9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4.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业务及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3.24万元,减少17 %。减少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任务减少。

2.住房保障支出32.9万元,主要用于办人员住房保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50 %,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长,住房保障津贴同时增长。

3.年末结转和结余42.0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本年收入合计629.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24.78万元,占99.2%;其他收入 5 万元,占 0.8 %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本年支出合计 736.9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万元,占 100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629.7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各减少286.48 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任务减少和结转结余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36.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2.67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任务减少。

市委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736.9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完成项目延伸到2016年完成、2016年在预算计划外开展了多项活动及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港澳台桥事物。年初预算为 629.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完成项目延伸到2016年完成、2016年在预算计划外开展了多项活动及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6.9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3.24万元,减少17 %。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境任务减少。市委台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78万元,支出决算为7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未完成项目延伸到2016年完成、2016年在预算计划外开展了多项活动及工作人员增加、工资调整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704.08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6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台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6.4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9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5%;公务接待费支出80.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43.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06.49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272.2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出境次数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5 个,累计2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市经贸代表团赴台、交流任务等。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93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7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上交,2015年发生的未报支的公务用车费用在2016年支出。

3.公务接待费80.2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7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为交流任务增多。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台湾各企业负责人来盐参访及交流任务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95 批次,1,700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台湾各企业负责人来盐参访及交流任务等。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2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盐考察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 批次,15 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来盐考察。

市委台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3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78 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次数减少;

市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对台工作会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表为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67.72万元,比2015年减少92.06万元,降低20 %。主要原因是:接待经费和公务出境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8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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