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在盐台商台企,做好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工作,近日,盐城市结合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的实际对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
新的协调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为便于日常工作开展,协调委员会还设立了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委台办。
盐城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障协调委员会自2012年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为台商台胞解难事、办实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维护了台商台胞合法权益,得到了在盐台商台胞的一致肯定和赞扬。
(田柏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