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民宗侨外委主任委员李国华率队来盐,对《江苏省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顾云岭陪同,副市长唐敬介绍有关情况。省台办台商服务中心主任翁芸参加,市台办主任钱勇陪同并汇报工作情况。
在盐期间,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江苏德渊科技有限公司、大丰港(近)零碳产业园、中华麋鹿园,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中国海盐博物馆、盐城美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在盐台企、文化交流窗口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交流,对我市《条例》学习宣传普及、法规制度落实、法定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深入检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及有关部门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征询省人大代表,台企、台胞代表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在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吸引台青来盐发展和落实台胞同等待遇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李国华强调,要聚焦大局大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充分认识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的重要意义,做好深化苏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各项工作。要聚焦落细落实,多渠道收集、倾听台企台胞意见诉求,督促解决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维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持续推进各领域交流合作、融合发展。要聚焦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对台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对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凝聚起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合力。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省人大执法检查的有关要求,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积极凝聚《条例》实施思想共识,大力推进盐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努力营造更好更优涉台发展环境,为中央、省对台工作大局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